关于开展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24〕32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杰出工程师奖”由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于2011年经国家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委员会批准设立,是面向全国各生产建设科研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奖项。根据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负责工程建设行业“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其中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被推荐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 在工程建设行业生产、建设、科研一线从事产品或工程项目生产、施工、开发、设计、研究等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其中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被推荐者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上的工作年限8年以上;且到评选期仍在从事相关工作;
4. 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创造性地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成果;该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领域得到成功运用,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做出突出贡献;
5.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在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进步、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特别突出贡献,并在其从事的领域或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工程技术人员;
6. 不接受企业中非生产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作为被推荐人推荐。
(二)业绩要求
被推荐人作为获奖人或主要完成人,至少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 获得1项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及以上的业绩;
2. 获得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以上的业绩;
3. 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布的社会科技奖励名录中,获得1项科学技术一等奖及以上业绩。
二、推荐渠道
参评人可通过各行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及经中施企协认定的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进行申报推荐。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2。
三、推荐程序
(一)审核推荐。为保证推荐质量,按照工程建设行业总体推荐名额要求,推荐单位可向我会推荐1-2名代表本行业、本地区、本系统的优秀工程师作为杰出工程师奖和杰出工程师青年奖候选人,并出具推荐函(附件3),推荐函请于5月24日前报送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二)形式审查。我会按照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推荐人选;
(三)提名推荐。按照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推荐要求,进行推荐。
四、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登录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官网www.isefc.org,在“杰出工程师登录窗口”的“工程师申报入口”登录注册,填写《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相关内容后,推荐机构选择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五、申报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 在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平台注册后,完整填报申报材料,推荐机构选择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 网上提交后导出打印《杰出工程师推荐表》的规格为297mm×210mm(A4纸),没有字数限制的栏目纸面不够可另附页。除标题外,内容一般为宋体4号字打印;
3. 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如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获得专利情况、论文发表情况、获奖情况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复印件;工程技术成就和成果转化业绩部分需提供可以说明情况的证明文件(如工程验收报告、技术成果鉴定报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用户意见报告等复印件);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需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
4. 所有证明材料应在杰出工程师奖网络推荐平台《杰出工程师推荐表》附件目录中标注,在提交的书面材料中作为附件附上,附件目录表需放在首页;
5.《杰出工程师推荐表》和附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
(二)电子版材料
《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申报表(单位杰工)》(附件4)或《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申报表(单位青年)》(附件5),电子版材料格式为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4年6月1日前将上述纸质申报材料邮寄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以“第六届杰出工程师+推荐单位+姓名”命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 琳 010-63253428、13426263132
张宇翔 010-63253417、1861116387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副楼(东门)四层
邮 编:100038
电子邮箱:zsqx006@cacem.com.cn
附件:1.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杰出工程师奖奖励办法(2024年)
2.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单位名单
3.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单位推荐信息汇总表
4.杰出工程师奖申报表(单位杰工)
5.杰出工程师奖申报表(单位青年)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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